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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
2010年05月01日 21:59 来源:安美奇交友网 浏览:0 评论:0 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

第一章 总则
  第一条 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,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制定本规范。   第二条 各级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及本规范,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婚姻登记工作。

  第二章 婚姻登记机关

 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。

  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:

  (一)办理婚姻登记;

  (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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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  容:(不涉政涉黄,否则后果自负)